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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3 16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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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《庄子.大宗师篇》,原句为"泉涸,鱼相与处于陆,相呴以湿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",原文意为泉水干涸后,两条鱼未及时离开,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,两条鱼朝夕相处,动弹不得,互相以口沫滋润对方,忍受着对方的吹气,忍受着一转身便擦到各自身体的痛楚。此时,两条鱼便不禁缅怀昔日在江河湖水里各自独享自由自在快乐的生活。
庄子立言,多用寓意。此处以“鱼水”起譬,以鱼喻人:泉水干涸,鱼在危难之际吐沫相濡以互救,精神固然可嘉,但这样何如处于江湖之中呢?处于江湖之中,优游深水,自得其性,虽无患难与共的美誉,却可生命无虞,自由自在。庄子这里表达的,是对个人生命价值的关怀,这在先秦是独树一帜的。先秦时期,百家蜂起,诸子争鸣,儒家主仁义,墨家倡兼爱,法家重刑名,他们各以自己的学说去救世,关注的重点是社会整体的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重建,而惟有庄子,对个人的命运倾注了他的感情。
庄子所处的战国时代,是礼崩乐坏、天裂地坼的时代。旧的社会秩序已经破坏殆尽,而新的社会制度尚未完全确立,各派思想家都在宣示自己的社会主张。可是,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理想设计是否具有合理性呢?庄子给了否定的回答。他否定那些理想社会方案是因为它们忘记了“人”,特别是忘记了个人。《庄子·骈拇》篇曰:“小人以身殉利,士则以身殉名,大夫以身殉家,圣人则以身殉天下”,社会大众以及思想家们所孜孜以求的,都是身外之物,而惟独忘记了人自身。庄子把这种现象称之为“以物易其性”。他为此提出了自己的价值标准:“吾所谓臧者,非谓仁义之谓也,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”(《庄子·骈拇》),即善(臧)与不善,不应以社会道德为标准,而应以生命价值为指归。重视个人生命价值,正是庄子“相濡”与“相忘”价值选择的思想基础。
寓意:多用于感情上,2个人相敬如宾,平平淡淡的生活在一起,其实是一种束缚是一种很深的痛苦,不如早点分手,各自去追求属于自己的自由!
有过一场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的朋友,也许能体会到!
哇哈哈哈哈 美女 你要奖赏什么给我呢?? 我自己选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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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ize=6][color=lightblue]醉卧美人膝[/color][/size]
[size=6][color=#FF00aa]醒掌杀人权[/color][/size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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